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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新华学院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

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,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,保证教学质量,实现人才培养目标,结合学院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

第一章 教师队伍的构成


   第一条 学院师资队伍由荣誉教授、客座教授、专职专任教师、专任教师、双师型教师和外聘教师六部分构成。

第二条 荣誉教授是学院授予院外人士的最高荣誉性称号,授予国内外在政治、经济、文化教育、科学技术及其它社会各界中享有盛誉的著名领导人、社会活动家、科学家、专家学者等。

第三条 客座教授是学院授予院外人士、带有荣誉性质并承担一定义务的学术称号。

第四条 专职专任教师是指具有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证书,讲师及以上职称(或同等专业技术职称)或硕士及以上学位,与学院签订聘任合同并由学院支付岗位薪酬的在岗在册人员。包括学院自聘教师、专业主任教师、公共课程负责人、教学督导员、主讲教师(每个学科聘任2-3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、身心健康、教学效果好的母体学校在职教师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、身心健康、教学效果好、退二线的教师)。

第五条 专任教师是指具有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证书,讲师及以上职称(或同等专业技术职称)或硕士及以上学位,在学院承担教学工作连续两年以上的教师。

第六条 双师型教师是指在生产、服务、管理岗位工作,具备承担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。

第七条 外聘教师是学院根据教学需要临时性聘请承担教学任务的兼职教师。


来源:北京万博职业学院官方网站    发文时间:2016-03-24 21:12:00    阅读次数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