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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6年北京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
各教学单位、各部门:

根据《北京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》,为认真做好2016年北京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项目分类

自治区社科规划年度项目分为基础研究、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。每类研究均设立重点项目、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。自立项之日起,基础研究项目要求在3年内完成,理论研究项目要求在2年内完成,应用研究项目要求在15个月内完成。

二、选题要求

申报的项目要围绕我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全局性、战略性、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来确定选题,根据《课题指南》所规定范围选题或自拟题目。基础研究要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,理论研究要有前瞻性和创新性,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。

三、申报条件

1、凡在我院工作,具备主持项目研究能力和条件的社会科学工作者均可申报;

2、申请人要求具有副高级(或相当于副高级)以上专业技术职称,或者具有博士学位;

3、申报重点项目必须承担并完成过自治区或部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;申报青年项目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,要有两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,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9周岁(1977年3月31日后出生);

4、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,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;

5、正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、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以及其他省部级以上项目的人员,不得申报新的项目(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);

6、项目申请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、指导项目的实施,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,不得申请。

四、具体事项

1、各教学单位、各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,采取有效措施,提高项目申报质量。

2、报送材料包括:(1)审查合格的《申请书》一式2份和《活页》一式6份;(2)电子版的《申请书》、《活页》;(3)本教学单位(部门)的申报汇总表一份。

3、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(包括《申报通知》《课题指南》《申请书》及《课题设计论证活页》《代码表》等)请从宁夏社科规划办网站下载。申请书采用计算机填写、A3纸双面印制、中缝装订,经系(部)审核汇总后,统一报送到教务处(南区行政楼120室)。项目申报材料一经上报概不退还。

4、申报期限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6年4月20日止,逾期不予受理。

来源:北京万博职业学院官方网站    发文时间:2016-03-24 21:20:00    阅读次数: